《道德经》中的“无争”是更深刻的“大争”吗?

《道德经》中多处提到“不争”之德(多达八处),我真的是煞费苦心去做。更引人注目的是,《道德经》共81条,最后以“无可辩驳”二字结尾。原文如下:“天道益而不害;圣人之道,不可争之。”至此,《道德经》全文结束。这不禁让我们思考了很久:为什么老子在很多地方都提到了“不争”,比如:水好万物而不争,比如:夫才不争,故天下不能与之争,胜而不争,应而不言,等等。之前被警告过很多次不要打,最后还要以“打”结尾?

这是圣贤的谆谆教诲!圣贤告诉我们,这就是生活的方式!怕我们不懂,怕我们不信,怕我们不服从,所以,反复,反复强调!

?当我准备把这个主题分享给我老公听的时候,他嗤之以鼻,说:“无可争议,可能吗?当今社会,你能有什么是无可争议的?”我不禁大吃一惊: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谈“不争”之德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也许,早在两千年前,老子就预见到后人在熙熙攘攘的世界里很难相信“无可争辩”的真正含义和价值,然后他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说!

在我看来,在这个经济发展、物质利用至上的时代,反思“不争”之德,并不是要让我们成为所谓的“佛系”。而是使我们能够跳出“物欲横流”、“总无欲见其奇”的视角,即透过表面现象看到“生命的本质”。在圣人的心目中,一切事物都是辩证的:它是尖锐的,不可预测的;从此以后是幸福的,莫能守;少了就得到,多了就迷茫;是物极必反,强者老。所以老子一再强调“不争”的必要性。

在我看来,老子心目中不争的是不要争得太多太多,而不是不作为不作为。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和家人更好的生活而努力,这很正常。无可争议的是,我们不应该过度或恶意竞争,但要适可而止。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