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标本资源采集技术规范
为规范从业人员采集岩石标本,保证岩石标本采集质量,确保采集标本的完整性和记录的准确性,特制定本程序。
本规程阐述了野外采集岩石标本的技术要求以及岩石标本购买、交换、捐赠和采集的操作规程和方法。
本法规的附录A-D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本规程起草人:苏。
本规程由国家岩矿化石标本资源共享平台负责解释。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岩石标本的采集范围和术语、岩石标本采集的准备工作、仪器设备要求、采集步骤、标本的野外处理、标本的包装材料和方法、标本的运输方法以及交换标本、接受捐赠标本和获取标本的信息记录、要求和注意事项,以及野外记录的内容、标准格式和记录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岩石标本的采集。
2规范性参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本规范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表)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参考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9649.9—2009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第9部分:结晶学和矿物学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A.岩石:岩石是由一种或多种矿物(包括火山玻璃、生物遗骸和胶体)组成的天然固体集合体。
B.收藏:指通过各种手段在博物馆中收集岩石标本的过程。常用的标本采集方法有采集、购买、收集、交换、捐赠、交换、调拨和接收,其中以实地采集为主,购买次之。
C.采集:指专业人员在野外、矿区、矿山等地采集标本,并制定相应的采集技术规程。
D.购买:指个人、单位或公司购买具有收藏价值的标本,并制定相应的购买操作程序和方法。
E.招募:指通过寄信、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生产区域的相关部门或个人收集所需的岩石样品。
f交换:本着互利或双赢的原则,由拥有资源的双方交换同等价值的岩石标本,由两个交换单位事先商定并订立交换协议,以达到相互支持、调剂余缺、交换所需物品的目的,并制定相应的交换操作程序和方法。
G.捐赠:指个人、单位或团体将其岩石标本无偿捐赠给资源保护单位,并制定相应的捐赠操作程序和方法。
h上交:指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下属部门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将研究岩样移交给博物馆、研究所或学校。
一、转移:指岩石标本的实质性管理权利和责任从一个政府机构转移到另一个政府机构,或在同一机构的不同单位之间发生变化的方式。上级部门在国内同类博物馆之间调配标本,即优化配置国家级博物馆馆藏资源。
J.接管:是指将国家政府领导人或上级机关从国内外接受的岩石礼品移交国家保存单位保存。
4采集标本的技术要求
4.1采集准备
4.1.1标本采集工具和相关数据采集工具
地质锤、凿子、取芯机、放大镜、指南针、GPS、照相机、摄像机等。
4.1.2记录工具
记号笔、胶带(或双面胶)、油漆、蘸笔(或记号笔)、标签纸、野外记录本。
4.1.3标本包装材料
样品袋或收集袋(小帆布包)、塑料袋(密封、防污染、防挥发)、玻璃瓶(主要用于易潮解、易氧化的样品)、海绵、泡沫塑料、棉花、锯末、包装纸等防震材料。
4.1.4办理收购许可
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地质公园或博物馆入山许可证、入矿许可证或入矿许可证、标本采集调查许可证、标本采集证,办理保险事宜。
4.1.5防护用品
根据工作环境和性质,适当准备一些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眼、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2标本采集的步骤
一般规则
岩石学研究的内容是通过研究岩石的分布、产状、结构、构造、矿物成分、地球化学和同位素等,了解一定地区岩石的成因、大地构造背景和地质构造演化规律。因此,应仔细观察和了解野外各种岩石的产状和时空分布特征,采集足够的岩石样品,以满足各种试验的需要。
4.2.2采集岩石样品的要求
一般要求
采集或收集的岩石样品应是对了解一个地区地质构造演化起关键作用的关键剖面的系统样品。
在野外采集岩石样品时,应详细观察和记录所采集岩石的名称、产状、分布、结构、构造和矿物成分,还应记录采集样品的采集者、采集时间和数量。在实验室中,应通过显微镜观察和(或)化学成分测试准确命名岩石,还应记录矿物生成特征、矿物组合、蚀变特征、岩浆侵入期和矿化作用。对于岩(矿)类复杂、矿物组合变化较大的矿体,也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剖面进行系统取样和编目,以便于研究其时空变化。采集标本的大小和数量应符合上述要求。
为了了解地质体的时间变化规律,采集的分析样品应根据不同的矿体和不同的矿物组合类型进行取样。在同一矿体中,应沿着矿物成分变化最大的方向采集。同一种矿物应分开取样,具有不同的物理特性。所选的分析样品应对应于光学或薄识别样品。
如需采集反映成岩成矿动态构造特征的标本,应采集定向标本,采集的定向标本应标明产状和空间位置。
在4.2.2.2采集的样本数量要求
每个样品至少需要两个标本:一个作为收藏或展示标本,标本尺寸通常为3cm×6cm×9cm或3cm×6cm×12cm;另一块用于切片或分析测试样品,化学分析测试的样品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2.2.3各种试验对岩样数量的要求
A.主量元素分析:岩样质量应不低于1g。
b稀土元素分析和微量元素分析(ICP-MS、等离子体吸收光谱、原子吸收光谱、极谱法等。):要求岩石或单个矿物样品的质量为10 ~ 50mg。
c人工重砂:根据副矿物含量不同,所需样品总量不同,一般采集10 ~ 50kg,室内整理加工后应满足要求。
D.同位素测试的样品要求:在野外,不同侵入期和矿化期的岩石应分别取样。采集的样品应该是新鲜的,没有经过任何改动,采集的样品质量应该在1kg左右。
E Sr-nd-Pb同位素:整个岩样的质量应不小于1g。
F.Ar-Ar测年对样品的要求:单一矿物含有一定量的钾,如白云母、黑云母、角闪石、钾长石、斜长石,样品量在0.5g左右;要求整个岩样的粒度在40-60目之间,质量在0.5g左右。
g.Sm-Nd测年对样品的要求:主要用全岩样品或石榴石、斜长石等单矿物样品进行测试,要求样品质量一般为65438±0g/个样品。
h锆石SHRIMP测年的要求:锆石粒度应在40μm以上,锆石数量一般应在50颗以上。
一、re-OS测试样品要求:主要是全岩和辉钼矿的测定,样品质量至少要达到10ng。
j.Lu-Hf定年对样品的要求:主要满足等离子体质谱(MC-ICP-MS)对全岩、锆石、磷灰石、榍石、捕虏体、多硅白云母、单斜辉石的Lu-Hf同位素测定的要求,样品质量至少要达到10ng。
4.2.2.4对一些特殊标本的要求
对于一些有毒、有害、易挥发的岩样,采集时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并密封在一定的采集容器内。对于含有放射性元素的样品,应放入特制的铅容器中。
4.3标本采集的现场记录
4.3.1现场记录设备
野外记录本(野外记录本)(最好是防水野外记录本)和记录笔。
4.3.2现场记录的内容和方法
A.取样记录的一般规则:所有样品应连续编号,样品的原始记录应在现场进行,并与草图和现场记录簿保持一致。详细描述岩石的产状,岩石是否均质,是否产于岩脉、岩石或基岩中,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特征需要被记录下来。各种样品采集后,应在相关的采样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b .原始取样记录(记录在现场记录本上)应记录以下项目(见附录a):
-样本号;
-样本数量;
——标本名称;
——标本产状;
——标本简单特征的描述;
-原产地;
-经度和纬度;
-标高;
-收集者和收集日期;
-备注。
C.除了在野外记录本上记录上述项目外,还应在每个样品袋中放置一个样品标签,并在标签上记录与野外记录本上完全相同的编号和岩石名称。一般来说,一个袋子里只能放一个样品。除了袋内标签外,袋外还应注明放置标本的标本号。
4.4样品的排列
4.4.1现场敷料
一、野外采集的标本要经过修整或初步处理,使采集的标本具有相对规则的扁平平行六面体形状,并采集足够数量的有特殊要求的标本。
4.4.2整理标本
整理和采集标本时,采集的岩石标本应编号。可以用油性笔直接把数字写在标本不显眼的地方,也可以先涂上(或贴上胶带),再用不易褪色的蓝黑笔。将小标本放入玻璃瓶中,在玻璃瓶上贴上胶带号,然后填写标签。将编号的矿物样品装入样品袋,并在野外记录簿上做相应记录。
初步鉴定
整理野外采集的标本后,进行初步鉴定,确定大类名称,描述简单特征和可能的利用价值。
4.5样品的包装
4.5.1一般标本包装要求
样品袋(布)、样品盒(纸、木或铁)、特殊岩石样品所需的软纸等。
4.5.2特殊标本的包装要求
A.松散软岩的包装:一些易潮解、易氧化的特殊标本可用塑料袋密封包装,并详细标注;精致的岩石标本应先用软纸或厨房卷纸小心包裹,再进一步用报纸或泡沫材料包裹,保险更大;对于较脆较软的岩石标本,最好先用棉花或软纸包裹,再放入盒中。用纸包裹标本时,应包裹成便于堆放的形状,如方块状、砖状等。为了避免磨损,应将标签折叠起来放在纸袋的一角,并在标签上写2 ~ 3遍数字。这样包装的标本可以放在背包和背包里携带。
b .易挥发岩石的包装:使用密封容器(如塑料袋)进行包装。
C.放射性岩石的包装等。:包装在特殊容器中。
4.5.3标本包装步骤
样品收集后,应进行编号(涂上油漆或用胶带等)。),注册,贴标签等。特别是要注明样本号、采集地、字段命名等。在记录册上。标签和样品要一起包装,最后在包装纸上按同样的顺序编号,分类包装。样品清单应附在样品盒上。
4.6样本运输和交付方法
寄送标本时,首选通过邮局包裹寄送,其次是铁路货运或公路货运。
寄送样品时,必须用盒子包装,盒子里必须装满刨花、棉花或干草,用打捆机或钉子扎牢,样品盒也要编号。
请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标本必须编号。
-标本必须贴上标签,与标签一起包装,并在标本登记簿上登记。
-特殊标本的包装要求:有挥发性、潮解性、氧化性的特殊标本可用塑料袋密封,放射性岩石要求用专用容器包装,并在包装盒(或袋)上注明详细信息;为保证安全,标本应放在不易弯曲、能叠放牢固的盒子里,避免震动时碰撞损坏;为了包得更结实,可以用刨花和纸,或者稻草和干草塞住(一定要干,以免标本发霉)。
5购买、交换、捐献和采集标本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在购买、交换、捐赠和采集标本时,应向对方索取标本的相关地质资料,包括岩石的名称、产地(尽可能详细)、产状、采集者、采集日期、测试数据等资料,此外,还应收集与标本相关的官方出版物和采样位置图。
购买、交换、捐赠和收集标本的包装和运输技术要求同4.5。
5.1购买标本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在购买标本之前,你应该向提供者询问所要购买标本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照片、单价和总价等。,并请相关专家结合自己的购买目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购买。购买标本存放时,需要填写标本存放评估报告(见附录B)。
5.2交换标本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标本交换的方法由标本采集组提出,具体注明交换目的和待交换标本清单。交换方式由相关专家确定。标本采集组负责发送交换标本并联系交换单位。
标本出库,并填写出库报告;将标本入库,并填写入库报告;发料和入库同时进行,分别使用以上两种形式。
换存标本应登记入库,换存标本应登记入库和注销。
5.3捐献标本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收藏保管部门负责人申请入库登记号,填写入库登记表(一式两份,注明捐赠入库日期),办理入库登记及相关文件,如标本评审会纪要、待收藏产品评估报告等。捐赠标本必须在收到一个月内完成入库操作和单位接受捐赠的手续。
标本采集负责人负责获取捐献者或捐献单位代表签署的捐献合同(见附录C)。捐赠合同一式三份,第一份与入库登记表、捐赠标本清单一起存档于藏品保管部门;第二联和入库登记表复印件由标本采集负责人存档;第三份副本发送给捐赠人保存。
捐献标本负责人或标本采集负责人可要求标本收藏部门向捐献者出具荣誉证书(见附录D)。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标本采集记录
表A.1标本采集记录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标本储存评估报告
表B.1样品储存评估报告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标本捐赠合同
表C.1标本捐赠合同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捐赠标本荣誉证书
表D.1捐赠标本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