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刑法中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的: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2、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3、其行为达到了足以危害公***安全的程度,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等安全造成了威胁。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的行为。犯投毒罪(已修正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