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残程度分级,伤残等级为1。
一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四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有严重排便功能障碍和严重排尿功能障碍。
(2)颈部和胸部受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后。
5.肺移植后呼吸困难(非常严重)。
(3)腹部损伤
1,肝移植后晚期肝衰竭。
2.双肾切除或单肾切除后,需要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后肾功能衰竭。
(4)脊柱、骨盆和四肢损伤
1,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2.两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主要关节功能丧失达75%。
3.两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意两大关节90%僵硬固定或丧失功能。
二级和二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重度智障,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需要帮助。
2.Tripplegia(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截瘫性运动障碍(重度)。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外观损坏(严重)。
2.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有缺陷。
3.双眼丧失或萎缩。
4、盲眼5级。
5.双侧眼睑严重变形(或眼睑下垂严重,覆盖全部瞳孔),伴有3级以上失明。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呼吸困难(极重度)。
2.心脏移植后。
3.肺移植后。
(4)腹部损伤
1,肝衰竭晚期。
2.肾衰竭。
3.大部分小肠切除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脊柱、骨盆和四肢损伤
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另两肢各有两个主要关节功能丧失75%。
3.双上肢主要关节全部僵硬固定或丧失功能达90%。
(6)体表和其他损伤
1,皮肤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90%。
2.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
三级和三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重度智障,无法完全独立生活,需要持续监护。
2.完全感觉性失语症或混合性失语症。
3、截瘫(肌力3级以下)伴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
4.双腕功能丧失的总四肢瘫(肌力2级以下)达75%。
5.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伴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一只眼球缺失、萎缩或失明5级,另一只眼失明3级。
2、盲眼四级。
3.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 5)。
4、吞咽功能障碍,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喂养靠胃造瘘或空肠造瘘。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
(4)腹部损伤
1,胰腺全失。
2.一侧肾切除后,另一侧肾功能严重下降。
3.大部分小肠切除后,消化吸收功能严重受损,大多依赖肠外营养。
四或四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中度智障,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有时需要帮助。
2.创伤性癫痫(重度)。
3、偏瘫(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重度)。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符合外观损伤三个标准(重度)。
2.上颌骨或下颌骨缺损为1/2。
3.一只眼球缺失、萎缩或失明,另一只眼视力严重受损。
4、盲眼三级。
5.双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 10)。
6.双耳听力障碍≥91dBHL。
(4)颈部和胸部受伤
1,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ⅱ级。
2.单侧肺切除术后。
3.呼吸困难(严重)。
五或五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完全运动性失语症。
3.完全性失用症、失写症、失写症或失认症。
4.双侧完全性面瘫。
5、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6、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
7.非截瘫性运动障碍(中度)。
8、手大部分瘫痪(肌力2级以下)。
9、双足全瘫(肌力2级以下)。
10,排便有排尿困难,其中一项严重。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符合外观损伤(重度)标准第二项。
2.一只眼球缺失、萎缩或失明,5级,另一只眼中度视力障碍。
3.双眼视力严重受损。
4.双眼视野严重缺损,有效视野≤16%(直径≤ 20)。
5.一只眼睑严重畸形(或眼睑严重下垂,覆盖全部瞳孔),伴有另一只眼3级以上失明。
6.双耳听力障碍≥81dBHL。
7.一耳听力障碍≥9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8.大部分舌根都是有缺陷的。
9、咽部或咽后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未成年人甲状腺损伤导致的甲减和药物依赖。
2.甲状旁腺功能障碍(严重)。
3、食管狭窄,只能进流质食物。
4、食管损伤、肠代食管手术。
六或六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中度智障,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代偿,部分人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创伤性癫痫(中度)。
3.尿崩症(重度)。
4.一侧完全面瘫。
5.Tripplegia(肌力4级以下)。
6、截瘫(肌力4级以下)伴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
7.双手部分肌肉麻痹(肌力3级以下)。
8.一手偏瘫(肌力2级以下),相应腕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足全瘫(肌力3级以下)。
10,阴茎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中度)。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符合外观损伤四个标准(中度)。
2.面部中央区域形成条状疤痕(宽0.3cm),累计长度20.0cm。
3.面部片状微小疤痕形成或色素明显异常,达到面部面积的80%。
4.双侧眼睑严重变形。
5.一只眼球缺失、萎缩或失明,另一只眼视力≤0.5。
6.一只眼睛严重视力障碍,另一只眼睛中度视力障碍。
7.双眼视野中度缺损,有效视野≤48%(直径≤ 60)。
8.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双足不能站立。
9、唇缺损或畸形,累计相当于上唇2/3以上。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2.单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
3.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失。
4.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功能不全。
5、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安装永久起搏器后出现器质性心律失常。
7.严重的器质性心律失常。
8.肺叶切除术后。
七级或七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极重度限制日常生活相关活动。
2.不完全感觉性失语症。
3.大部分是双侧面瘫。
4、偏瘫(肌力4级以下)。
5、截瘫(肌力4级以下)。
6、单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
7.一只手大部分肌肉瘫痪(肌力2级以下)。
8、一足全瘫(肌力2级以下)。
9.排便功能严重障碍或排尿功能严重障碍。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面部中央区域形成条状疤痕(宽0.3cm),累计长度15.0cm。
2、面部片状小疤痕形成或色素明显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50%。
3.双侧眼睑严重下垂,覆盖所有瞳孔。
4.一只眼球缺失或萎缩。
5.双眼中度视力障碍。
6、一只眼盲3级,另一只眼视力≤0.5。
7.两只眼睛都瞎了。
8.单眼皮严重畸形(或眼睑严重下垂,覆盖全部瞳孔)合并3级以上眼盲。
9.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10,咽或咽后区损伤左侧吞咽功能障碍,仅吞咽半流质食物。
11,上颌骨或下颌骨缺损高达1/4。
12,上颌或下颌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14件以上。
13,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伴有涎漏。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甲状腺功能异常(重度)。
2.甲状旁腺功能障碍(中度)。
3、食管狭窄,只能进半流质食物。食管重建术后反流性食管炎。
4.颏颈粘连(中度)。
5.女性双侧乳房大多缺失或严重畸形。
6、未成年人或育龄妇女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7、胸廓畸形,胸部呼吸受限。
8.肺叶切除和肺段或肺组织楔形切除后。
八级或八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严重受限。
2.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失用症、失写症、失写症或失认症。
3.尿崩症(中度)。
4、大部分面瘫在一侧,留下眼睑不全和嘴角歪斜。
5、单肢瘫痪(肌力4级以下)。
6.非截瘫性运动障碍(轻度)。
7.一只手大部分肌肉瘫痪(肌力3级以下)。
8、一足全瘫(肌力3级以下)。
9、阴茎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轻度)。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外观损伤(中度)。
2.达到毁容(严重)标准之一者。
3.头皮完全缺损,难以修复。
4、面部瘢痕形成,累计长度30.0cm在面部中央区域形成一条条状瘢痕(宽0.2cm),累计长度15.0cm。
5.面部巨大增生性瘢痕形成,累计面积15.0cm2面部中央区形成巨大增生性瘢痕,单个面积7.0cm2或多个累计面积9.0cm2。
6.面部出现小片状疤痕或异常色素,累计面积100.0cm2。
7、盲人四级一目了然。
8.一只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 5)。
9.双眼外伤性青光眼均经手术治疗。
10,单眼皮重度畸形(或眼睑重度下垂覆盖全部瞳孔)合并此眼重度视力障碍。
11,单耳听力障碍≥91dBHL。
12,双耳听力障碍≥61dBHL。
13,大部分双侧鼻翼缺损,或者大部分鼻尖缺损合并大部分单侧鼻翼缺损。
14,舌体缺损达到舌系带。
15,唇缺损或畸形,相当于上唇1/2以上。
16,手术治疗后脑脊液漏持续。
17,张口受限ⅲ度。
18,发声功能或构音障碍(重度)。
19,咽成形术后吞咽动作异常。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甲状腺功能异常(中度)。
2.颈总动脉或颈内动脉严重狭窄支架植入或血管移植后。
3.在部分食管切除术后,留下了胸腔和胃。
4.女性乳房完全缺失。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受损,累计范围相当于一侧乳房3/4以上。
5.女性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6.12肋骨骨折6处以上异常愈合。
7.心脏或大血管修复后。
8.肺叶切除术后。
9、胸廓成形术后,影响呼吸功能。
10,呼吸困难(中度)。
九,九级伤残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中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轻度)。
3.肺叶部分切除术后。
4、一侧部分面瘫,左眼睑闭合或口歪斜。
5、一手部分肌肉麻痹(肌力3级以下)。
6.一只脚大部分肌肉瘫痪(肌力3级以下)。
7.四肢重要神经损伤(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留下相应肌群肌力3级以下。
8、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9.轻度排便或排尿困难。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头皮瘢痕形成或无毛,达到头皮面积的50%。
2.颅骨缺损大于25.0cm2,不适合或无法手术修复。
3、外观损伤(轻度)。
4、面部瘢痕形成,累计长度20.0cm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0.2cm),累计长度10.0cm,其中至少有5.0cm位于面部中央区域。
5、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个面积7.0cm2,或多个累计面积9.0cm2
6、面部片状小疤痕形成或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30.0cm2
7.一个眼皮严重变形。一只眼皮沉重地下垂,遮住了所有的瞳孔。双侧眼睑轻度畸形。双侧眼睑下垂,遮住部分瞳孔。
8.双眼泪器损伤后流泪。
9、双眼角膜血管翳或血管翳,累及瞳孔区。双侧角膜移植后。
10,双眼外伤性白内障。儿童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
11,一目了然三级。
12,一只眼重度视力障碍,另一只眼视力≤0.5。
13,一只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 10)。
14,双眼象限视野缺损。
15,单侧眼睑轻度畸形(或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合并此眼中度视力障碍。
16,眼眶骨折后眼球内陷5 mm以上。
17,耳廓缺损或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个耳廓。
18,单耳听力障碍≥81dBHL。
19,一耳听力障碍≥6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HL。
20.大部分鼻翼或鼻尖有缺陷或严重变形。
21,唇缺损或畸形,显示3颗以上牙齿(其中1颗牙齿显示达1/2)。
22、颌骨骨折,经牵引或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
23、上颌骨或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或折断7颗以上。
24、口以ⅱ度为限。
25、发声功能或构音障碍(轻度)。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计面积50.0cm2。
2.甲状腺功能障碍(轻度)。
3.甲状旁腺功能障碍(轻度)。
4.气管或支气管成形术后。
5.食道吻合术后。
6.食道支架植入后。
7、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8.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受损,累计范围相当于一侧乳房1/2以上。
9.女性乳房大多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女性乳头完全缺失或双侧乳头部分缺失(或畸形)。
11,12以上肋骨骨折,或4根以上肋骨缺失。肋骨骨折8根以上,愈合异常4根。
1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级。
13,冠状动脉移植后。
14,心脏室壁瘤。
15,心脏内异物存留或取出后。
16缩窄性心包炎。
17,胸导管损伤。
18,肺段或肺组织楔形切除后。
19,肺部异物存留或取出后。
十级或十级残疾
(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略受限。
2.颅脑损伤后形成脑软化灶,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肢体重要神经损伤,留下相应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手术后。
(2)头部和面部受伤
1,面部颅骨部分缺损或畸形,影响面部。
2.头皮结疤或无毛,面积40.0cm2。
3.面部条状疤痕形成(宽0.2cm),累计长度6.0cm,其中至少有3.0cm位于面部中央区域。
4、面部疤痕形成,累计长度65438±00.0cm
5、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个面积3.0cm2,或多个累计面积5.0cm2
6.面部有小片状疤痕形成或色素异常,累计面积10.0cm2。
7.一只眼睑下垂,遮住部分瞳孔。单眼皮轻微畸形。一个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运动。
8.泪器损伤后眼泪溢出。
9.眼眶骨折后,眼球内陷超过2mm。
10,复视或斜视。
11,角膜血管翳或血管翳,累及瞳孔区。角膜移植后。
12,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手术治疗。一只眼睛的创伤性低眼压。
13,一只眼睛受伤后没有虹膜。
14,外伤性白内障。无晶状体或人工晶状体植入后。
15,一只眼中度视力障碍。
16,双眼视力≤0.5。
17,一只眼中度视野缺损,有效视野≤48%(直径≤ 60)。
18,单耳听力障碍≥61dBHL。
19,双耳听力障碍≥41dBHL。
20.一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伴听力下降。
21,耳廓缺损或畸形,相当于一个耳廓的30%。
22、鼻尖或鼻翼软骨部分缺损。
23、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24、唇部缺损或畸形,造成牙齿外露。
25.舌部分缺损。
26.超过7颗牙齿缺失或折断。部分牙槽骨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折断4枚以上。
27、张口受限于ⅰ度。
28、咽部或咽后区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3)颈部和胸部受伤
1,颏颈粘连畸形松解后。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累积面积为25.0cm2
3、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4.器质性声音嘶哑。
5、食管修复后。
6.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变形。
7.有6根以上肋骨骨折,或2根以上肋骨部分缺失。肋骨骨折4根以上,愈合异常2根。
8.肺修复后。
9.呼吸困难(轻度)。
(4)腹部损伤
1,腹壁疝,手术修复困难。
2.肝、脾或胰腺修复后。
3.胃、肠或胆道修复后。
4.膈肌修复后。
(5)骨盆和会阴损伤
1,肾、输尿管或膀胱修复后。
2.子宫或卵巢修复后。
3.外阴或阴道修复后。
4.睾丸破裂修复后。
5.一侧输精管破裂修复后。
6.尿道修复后。
7、会阴瘢痕挛缩、肛管狭窄。
8.阴茎头部分缺失。
(6)脊柱、骨盆和四肢损伤
1,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
2、脊椎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为65438±0/3)或粉碎性骨折。脊椎骨折手术治疗后。
3、四个以上横突、棘突或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粉碎性骨折,导致畸形愈合。
5.单侧髌骨切除。
6.手术治疗后,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和半月板伴外侧副韧带撕裂会影响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9.上肢长度差在4.0cm以上
10,双下肢长度差大于2.0cm。
11,四肢任何主要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
12,一个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13,下肢任何主要关节骨折后的创伤性关节炎。
14,四肢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伴第五掌骨部分缺损。
16,一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五趾功能丧失达50%。双足趾功能丧失达50%。双脚除大脚趾外的任意四个脚趾功能完全丧失。
17,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座全拱结构局部受损。
19,手或足功能丧失评分≥10。
(6)体表和其他损伤
1、手部皮肤瘢痕形成或植皮,范围为手掌面积的50%。
2.皮肤疤痕形成达到身体表面积的4%。
3.皮肤伤口长期不愈合1年以上,范围达到体表面积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