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大米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许可。
工业化大米被视为食品,不是食用农产品,所以卖大米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法人单位,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日期为作出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应用条件: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投标单位的食堂,申请人应当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中载明的主体。
(二)有与所经营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销售、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弃物存放等设备或者设施。
(四)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的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查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需的有关材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
卖大米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许可。
工业化大米被视为食品,不是食用农产品,所以卖大米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法人单位,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日期为作出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应用条件: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投标单位的食堂,申请人应当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中载明的主体。
(二)有与所经营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销售、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弃物存放等设备或者设施。
(四)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的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防止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查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需的有关材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也应当对许可进行审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律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投标单位的食堂,申请人应当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中载明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