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镇的自然资源

解放前,镇境工业主要集中在城区范围,其经营形式绝大多数为个体手工业,他们凭借简陋的工场(作坊)和简单的工具从事生产。主要行业有:铁器、木器、竹器、油榨、糖榨、碾米、酿酒、棉纺、印染、缝纫、香烛冥镪、建筑、砖瓦、木船制作(维修)等。1947年至1949年平均年产值仅为35万元(国币)。

2004年,全镇工业总产值达3.73亿元,且形成以建材、化工、机械铸造、包装、茧丝为龙头的乡镇企业群体。2013年鹿寨镇完成工业总产值120.85亿元。 民国时期,鹿寨镇成立有商会组织(民间),有一般小商小贩(含半农半商)数百户之多。镇境农村极少固定商铺,一般为半农半商的流动摊贩。

解放初,绝大多数个体、私营商铺、门店、摊位均沿袭旧业继续经营。据1952发证工商户统计,鹿寨镇有从事蔬菜、香烟、水果、杂货、饮食、土产、百货等行业工商个体户401户,从业人员***699人。1954年国家对粮食、油脂油料、棉布实行统购统销,个体、私营及半农半商人员有所减少。1955年国家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个体商户走集体化道路,次年改造结束。实行合作化后,尚有私营个体商贩约20户(人)均为资本短少的摊贩。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后,镇境基本无个体、私营商业。

2004年,全镇有个体商业户2745户,从业人员总计4680人,注册资产总计2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