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怎么挂失?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遗失证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自挂失之日起3个月内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新卡,补领身份证本身属于挂失行为;
2.被盗或丢失仍然有效的身份证,总会引起人们对被犯罪分子滥用的恐惧,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值得记取的教训。为了避免意外,在报纸上声明挂失作废并非没有必要,因为一旦出现问题,报纸上的挂失日期是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唯一证据;
3.凡是与身份证开户相关的业务,也要及时到营业厅挂失,并查询是否有人盗用自己的证件进行非法消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更换新卡的基本流程如下:
1.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费用,领取费用收据和《居民身份证证明》;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60天内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在90天内领取。领新卡的同时交旧卡,旧卡作废。
申请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请人持证件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备注: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请人免冠头像,无标准服装。经常戴眼镜的人拍照一定要戴眼镜,这样才能保证人像清晰,没有明显失真。
综上所述,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遗失证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自挂失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换领新证,补领身份证本身属于挂失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换领和补领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