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月饼一定要去QS吗?申请QS要多少钱?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小组,完成对申请材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出具《食品生产许可受理通知书》。20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当在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复习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书面材料合格后,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则,40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当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小组现场抽样。
10个工作日(1)
评审组或申请取证的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送至指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0个工作日(2)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统一汇总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送汇总材料后,应确保国家质检总局能在10个工作日内收到材料。
10个工作日(4)
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材料进行审批。
第三,认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同意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认证要求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不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由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更换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当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延续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审核换发证书。
年度查账
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于1年期满前1个月内,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化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类型食品时,应当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变更申请时,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变更时,应当在名称变更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更名食品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