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劳动者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向你支付未支付工资的50%-100%(《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员工辞职后30天可以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