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医保农村报销比例河源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河池市医疗保险农村报销比例一览表。
一.门诊服务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检查费、手术费各50元,处方药费100元;
3.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费限额200元;
4.在三级医院就医报销2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配处方,每贴限额1元;
5.乡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
第二,住院
1.报销范围:
医疗费用:辅助检查:心电图、X线透视、摄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的检查费用以200元为限;
手术费用(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报销1000元。60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每天治疗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第三,大病
1.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其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应进行分期补偿,即5001-10000元为65%,10001-18000元为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肿瘤门诊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1.00万元。
第四,自费
1.自行就医(无定点医院就医或无转诊单、自购药品、按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其他费用如报销、取暖降温费、救护车费、特殊护理费等。根据相关规定;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骨科、整容、种植牙、假肢、器官移植、点名手术费、咨询费等。;
报销范围内,超出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