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东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本市居民申请公租房的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居住或居住);家庭成员月平均工资为城市低保标准的四倍以下;年人均财产低于本市平均水平20倍(即25.4400元);没有自己的住宅,或者个人住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不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住房修缮等优惠待遇。

新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1)申请人在本市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新就业不满5年的(从毕业后第一个月起);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所;

(四)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且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等优惠待遇;

(五)非本市居民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农民工公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按月缴纳社保,累计满5年;

(二)在本市工作并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所;

(四)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正在领取租赁补贴,且不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住房修缮等优惠待遇。

新居民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2009年6月1,2065438,以“人才”形式将户口迁入本市,在本市居住满三年以上;

(二)在本市工作并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所;

(五)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也不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住房修缮等优惠待遇。

以上是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