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我们是蒿人?

这首诗的意思是:我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久在野外的人?

多么自负的心理啊,诗人自满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首诗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南岭子弟不入京》。公元742年(天宝元年),时年42岁的李白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诏书。他非常激动,认为是时候实现他的政治理想了。他立即回到南岭老家,告别儿女,写下这首激昂的七言古诗,毫不掩饰心中的喜悦。

全诗原文如下:

我从山上回来的时候,白酒正在成熟,黄色的鸡在谷物的秋天长得很肥。

喊着男生给我炖黄鸡,孩子们笑着喊着我的棉布。

清清爽爽唱得醉来慰,醉了舞得秋暮竞得荣。

大国之王挣扎良久,扑到地上追赶。

魁地奇的愚夫瞧不起可怜的朱买臣,如今我背井离乡去长安,西去秦。

我带着灿烂的笑容出去了。我怎么会是久居草野的人呢?

全诗是什么意思?翻译成白话如下:

白酒刚酿好我就从山里回来了,秋天黄鸡在啄谷长膘。

叫僮仆给我炖黄鸡,倒白酒。孩子们在笑,拽着我的布。

一边唱歌喝酒,一边想用醉酒来表达自己的安慰;舞醉了,闪耀的剑光能与夕阳抗衡。

苦于不能早点游说万成王,只能赶紧追上去,开始远远的跑。

有很多人鄙视我,就像傻女人鄙视大臣一样,但尽管他们鄙视我,我今天还是要离家去长安。

我怎么能成为一个在野外呆久了的人,仰面大笑的走出门去?

有一些话,我觉得有必要单独解释一下,以便更好地理解这首诗的含义:

南岭:一是在东鲁,曲阜县南部有陵城村,称为南岭;一说在今天安徽省南陵县。

白酒:在古代,白酒分为酒和白酒。参见《礼记·内部规则》。《太平毓兰》卷八四四引三国禹卫《魏略》:“太祖年间,禁酒,但人窃饮。故酒难言,以白酒为圣人,以清酒为圣人。”

笑:笑;播放音乐。

与夕阳共舞争光:指人逢喜事喜气洋洋,反射阳光。

Shuì:战国时期,有才能的人用口头辩论来打动诸侯,获得官职,这叫游说。

圣:君主。周朝制度,帝地千里,车万次。后来,他称皇帝为万成。

苦不早:意思是希望能早点见到皇帝。

愚蠢的女人鄙视部长:用朱买臣的典故。

迈臣:,西汉惠济郡(今江苏省苏州市)吴人。

西去秦:即从南陵出发,向西到长安。

秦:指唐朝都城长安,春秋战国时期为秦国之地。

飞蓬人:野民,即不当官的人。

彭和蒿:都是草药,这里指的是草和民间。

接下来,我们来欣赏一下:

李白以志向高远著称。他决心“应用严观的话,寻求帝王的技能,并争取他们的智慧。他愿意协助他,使阿特拉斯地区得到解决,海贤县得到明确。”。但是很久都没有实现。之后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圣旨,异常兴奋。我以为是时候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了,马上回到南陵(今安徽)告别儿女,写下了这首激昂的七言古诗。

“白酒山新煮,黄鸡秋肥。”前两句说的是白酒刚酿好我就从山里回来了,秋天黄鸡啄谷长膘。

诗的开头,描绘了一幅丰收的景象。既指出了归乡的时间是秋熟时节,又指出白酒新煮,黄鸡啄粟,表现出欢快的气氛,烘托了诗人欢快的心情,为下文的描写做了铺垫。

“叫孩子烧鸡喝白酒,孩子笑着领人去穿衣服。”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我喊来那个男生给我炖黄鸡,倒白酒,孩子们笑着吵着我的衣服。

“唱歌买醉自慰,跳舞看夕阳争荣耀。”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你想用唱歌买醉,跳舞买醉,和秋天的夕阳争光来安慰自己。

诗人接着拍了几个看似特写的“镜头”,进一步渲染了这种喜悦。李白爱喝酒,此时他一怒之下。为了庆祝圣旨,他一进屋就“叫孩子们烧鸡喝白酒”,脸就飞了。显然诗人的情绪也感染了家人,“童笑牵人衣”,实在感人。喝酒似乎不足以表达兴奋,于是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来表达安慰。酒满兴头,我起身舞剑,剑光随夕阳闪耀。就这样,通过几个典型的儿童嬉笑、饮酒、载歌载舞的场景,把诗人的快乐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此基础上,我进一步描述我的内心世界。

“游说搭顺风车不早,鞭长莫及。”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游说的万成王已经苦于时间不早,所以赶紧赶了过来,开始跑得远远的。在这里,诗人用跌宕起伏的手法,将诗人的快乐心情与“苦不早”对比,同时感受到“苦不早”,是诗人曲折复杂心情的真实反映。就因为我讨厌不能早点见到皇帝,表达我的政治见解,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走完这段漫长的旅程。

“吾将愚妇轻买臣,辞家西去秦。”惠济里的傻女人看不起可怜的,现在我辞家去长安,去西方的秦国。这位诗人很自然地把自己与晚年取得成功的朱买臣联系在一起。据《朱涵迈臣传》记载,朱买臣,会稽人,早年家境贫寒,以卖柴为生,经常边走边捡柴读书。他的妻子离开了他,因为他很穷。后来,朱买臣受到汉武帝的赏识,成了会稽太守。诗中的“慧姬傻子”指的是朱买臣的妻子。李白把目光短浅、鄙夷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愚妇”,把自己比作朱买臣,认为和朱买臣一样,西进长安有助于自己登顶。多么自鸣得意的状态!

“笑对天,出门。我们是蒿人吗?”最后两句意思是我仰面大笑走出门去。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在野外呆久了的人?诗意被层层演绎,感情的波澜也到了高潮。“笑看天”,多么骄傲的眼神;多么自负的心理啊,诗人自满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首诗对了解李白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它描述了他一生中的一个重要事件。正是因为诗人的高自负,所以事后的失望更大。这首诗在艺术表现上也有自己的特色,善于在叙事中抒发情感。诗人从归家到离家的描写,有始有终。整篇文章采用了陈奇事件的风格,既正面又有对比。通过别出心裁,把感情推向顶峰,最终爆发。全诗跌宕起伏,感情真挚生动。

最后,在这里介绍一下本文作者:

李白(701-762),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称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杜丽”。为了把自己和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杜牧,也就是“小杜丽”区别开来,杜甫和李白也被一起叫去了。据《新唐书》记载,李白是(梁王李鬼)的第九孙,与诸王同宗。他性格开朗大方,爱喝酒写诗,喜欢交朋友。李白深受黄老整理村落思想的影响,代代相传的《李太白集》等。他的大多数诗都是在他喝醉的时候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入酒》、《赋至》、《初寄白帝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