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65438+2月17至2022年3月15,暂停此类旅游业务!

65438+2月65438+7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局:

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不放松、科学准确地做好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管理活动“熔断”机制。对中高风险地区省份,立即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在该省经营跨省团队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告。

2.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游和出入境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机票+酒店”业务。

三、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应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交通、住宿、餐饮、观光、购物等方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旅游限制、风险提示等信息,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及时准确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四是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做好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防控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具体范围由相关省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 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