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代购和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1.严格执行“一科一辅”选用政策。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教材选用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教科书选用程序和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物价局印发的福建省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严格按照“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的规定,严禁将选用权下放到县(市、区)或学校,严禁按学校类别选用不同版本的教辅材料。
2.严禁征订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设区市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目录》(以下简称《征订目录》),是学校组织学生自愿征订进校教辅材料的唯一依据。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本设区市教育局编制的春秋两季《征订目录》进行征订,严禁组织学生征订本设区市教育局《征订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和教师以教学需要为名要求或暗示学生统一购买《征订目录》外教辅材料。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禁学校、教职工与出版发行单位私下交易和接受任何形式商业贿赂的行为。
3.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代购行为。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科一辅”的规定,在学生自愿购买的前提下,可以为学生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学校不得委托或允许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到校宣传推荐教辅材料、发放征订单,不得违规跨学期提前征订,不得借编印校本作业本、讲义、练习册等名义向学生收费。学校和教职工不得接受出版发行单位委托协助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