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特许经营协议?

一、本合同当事人的被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被授权人:法定地址: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乙方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 _ _ _ _”餐厅。三。特许经营1。甲方在此授权乙方成为该地区的“_ _”特许经销商。此次授权后,甲方将不再授予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在该地区的同类经销权。2.在授权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_ _ _ _ _”品牌产品时,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供货。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 _ _ _ _ _ _万元/店。各加盟店首次向甲方采购“_ _ _ _ _”品牌产品,供货价格不低于人民币_ _ _ _ _ _ _万元。4.甲方保证交付给中国大陆所有加盟店的产品将保持统一的零售价格。5.甲方以_ _ _ _ _ _ _ 6向乙方销售“_ _ _ _品牌”产品。如乙方以假汇票、假支票等方式骗取货物,甲方除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刑事责任。7.乙方从甲方购买产品后,如有质量问题或产品组合问题,可自购买之日起五日内与甲方换货,但不允许退货。更换期间,乙方应保持原产品完好无损、包装完整且标签未损坏。8.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 _ _ _ 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完整、标签未损坏、保质期未过期的前提下,可以将现有的“_ _ _ _ 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以供货价格的60%的折扣回收退货产品。四。经营场地及店面装修及配置1。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区域内开展业务和推广活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其业务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该地区以外。2.加盟店设在乙方所在地,或其他地点由乙方选择并报甲方批准。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甲方将免费为加盟店进行装修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施工。乙方应根据工程预算支付装饰工程费用,并协助办理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在收到工程款后_ _ _ _ _ _天内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4.业务需求(包括设备、装置、器具、招牌等。)在加盟店都是由总部设计制造的。对于经营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送货袋等辅助材料和消耗品,加盟商需要使用总部提供的产品。上述费用由被特许人承担。五。促销和广告1。在授权期间,甲方将协助乙方设计“_ _”品牌的形象,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海报等。及时地。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要求,帮助乙方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开展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_ _ _ _ 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甲方应提供“_ _ _ _ _”品牌产品的宣传、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乙方应遵守。甲方将在供货价格的基础上按促销折扣比例给予促销活动所涉及的产品优惠。3.乙方单独进行与“_ _”品牌相关的宣传和广告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由甲方审核或提供..4.乙方应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的利润和费用。不及物动词培训和指导1。为使加盟店经营良好,甲方应在加盟店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向其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管理技术。2.加盟店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代为承担的员工参加甲方指定的教育和培训,以获得经营公司店铺所需的知识和技术。3.开业后,如果甲方有进一步学习的指示,乙方也必须根据指示再次派遣人员参加前款规定的进一步学习和教育,以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术。4.专营店应承担培训的差旅费。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的经营期,甲方应派人员到加盟店进行开业及经营指导。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和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会议日期。7.除运营商会议外,甲方将不时派遣市场领导到乙方进行指导和培训。七。商标、服务标志和相关权利1。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均属于甲方..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特许经营店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和标识、标志、样式、标签和招牌。3.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店之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4.乙方应在经营中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所获得的是甲方商标和服务标志的使用权以及在授权期限内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产品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对甲方商标、品牌和商誉的任何转让或许可。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 _ _ _ _”品牌或以任何借口以“_ _ _ _ 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八。竞业限制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的“_ _ _ _ _”特许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甲方的特许经营权。2.为表示与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推出“_ _ _ _ _”以外的其他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3.在授权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特许经营店代理或经销其他品牌的产品。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授予的分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九。服务质量控制1。为了保持加盟店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一致性并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经营方法必须符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2.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必须按照最低分销数量或以上进行采购,并及时将新产品上架销售。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授予客户“玫瑰卡”会员资格及相应折扣,并做好会员信息的登记和汇总工作,每半年定期向甲方提供一次会员信息。乙方应将任何新产品发布或产品推广活动通知所有会员,以便会员从“_ _”开始享受持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拜访会员客户,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4.甲方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加盟店进行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运营管理、店铺陈列等各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相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5.随着甲方全国加盟店数量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所有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果本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十、保密性1。除法律要求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乙方提交的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损害乙方利益的信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的商业技术秘密和损害甲方利益的信息。乙方有责任确保其员工不向第三方泄露前款所述的秘密。2.上述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到期后仍然有效。3.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的《特许经营店经营手册》等文件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其返还给甲方..XI。专营店的转让和继承1。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或特许经营店的全部或部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其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2.如果乙方特许经营店的业务可能因明显困难而中断,为了维持特许经营连锁店的经营,乙方可请求总部临时接管该业务。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将经营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管经营期间的损益属于加盟店,总部接管经营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承担。4.乙方如欲出售或出租加盟店,应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租权。5.如出现上述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加盟店的交付价格和租赁费。如果协商意向不能成立,双方可以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2.前项续约应于本契约期满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的新加盟连锁合同为合作文本。3.如果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以下义务:(1)向总公司支付所有应付费用;(2)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信息;(3)将“_ _ _ _ _”卡的会员登记表交给甲方;(4)退回、转售或销毁所有带有“_ _”商业标识的招牌和材料;(5)取消以“_ _”名义登记的商业登记和名称登记;(6)消除原特许经营店内外的场所、设备和陈设中与“_ _ _ _ _”相关的任何标志;(7)因经营加盟店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8)因加盟店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承担索赔。十三。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同意违约金额为乙方之前经销的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总价的10%。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违约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约方在对方提出书面改正意见后30天内未予改正,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5.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委托代表(签字):(签字):(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