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产品的前景与问题

以江苏省洪泽县为例。

绿色农产品是绿色农业的产物,是一种无公害、安全、优质的食品。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融合了保护环境、崇尚自然和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目前,绿色农产品因其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产品深加工不足、认证成本高、技术人员缺乏、销售渠道不完善、品牌力不强、消费者意愿不高等诸多制约因素,影响了绿色农产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这方面,前人已有很多研究。如杨建英(2008)和张太海(2008)分别从营销组合4P策略、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等方面探讨了我国农产品的绿色营销方案。伊斯特伍德,D B;布鲁克,J R;Smith,J . D(2005),Jin Ming,Zhao Chang (2007),Heinz Welsch,Jan Kuehling(2009)分别研究了销售环境、农产品定价、群体行为和习惯做法等因素对绿色农产品消费心理的影响。上述学者的研究为后人提供了许多借鉴,也对绿色农产品的开发实践起到了指导作用。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苏北生态县洪泽为例,分析制约绿色农产品发展的因素,总结经验教训,探讨对策,对加快洪泽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华丽转型,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洪泽积极挖掘县域特色资源,充分利用特色农产品品牌内涵,提高农产品品牌活力,着力培育一批种植规模、品质、加工能力居全省前列的有机大米、大闸蟹等特色产品主导产业,特色品牌效应显现;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10年底,洪泽县绿色农产品数量为91,涉及企业或单位32家,居全市第二位。

(1)绿色农产品认证不断增加,品牌建设不断加强。近年来,洪泽县重点发展优质水稻产业、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和水禽养殖。

水稻方面,有机、绿色、无公害优质水稻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0%以上。全县有机大米、绿色大米、无公害大米年产量分别为350吨、1.8万吨、1.654.38+0.8万吨。2009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县十余家企业申报优质大米品牌12个,其中九牛、白马湖获有机食品认证,苏星、雪雁获绿色食品认证,洪泽湖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九牛、洪泽湖、苏星等大米品牌也曾在历届中国(淮安)优质米博览会上获得金奖或优质产品奖。

蔬菜种植方面,到2007年底,高效种植面积达到8.5万亩。洪泽县有24种无公害蔬菜产品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定,主要有“洪泽湖”牌莲藕。目前,全县无公害莲藕种植面积达8万亩,年产优质莲藕65438+万吨。“洪泽湖”牌莲藕在2001上海农产品交易会上被淮安市政府评为名牌产品。

水产养殖方面,2008年,洪泽县高效渔业面积5.3万亩。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24个,无公害水产品30个;有机水产品养殖基地2个,有机水产品7个;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农场1个;1省级现代渔业科技园区;1国家级水产养殖场;1省级特种水产养殖场;苏北有1家全国水产加工龙头企业和1家中国洪泽湖最大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家喻户晓的洪泽湖牌大闸蟹于2005年被中国渔业协会授予中国十大名蟹称号。2009年,洪泽被授予“中国蟹都”、“中国洪泽湖大闸蟹之乡”等荣誉称号。2010,洪泽湖大闸蟹入选CCTV4《走进中国》地理标志栏目。并于2010年底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授权。

水禽方面,该县重点发展以洪泽湖鹅为重点的畜禽生产。全年家禽产量16万只,其中洪泽湖鹅850万只,进入全省重点县行列。全县建有江坝灰天鹅养殖场,年养鹅6万只,三河、东双沟、黄集等8个四季鹅养殖园区,沿湖、沿江、沿堤8个养殖带,9个基地镇养鹅80多万只。养鹅户已占全县养殖户总数的40%。

(2)绿色农产品增产基地环境质量标准是绿色农产品标准体系中最基本的部分,是选择绿色农产品基地的根本依据。自2001以来,洪泽县已建成60个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无公害粮油产区和园艺产区46个,***38.41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1%;无公害水产品产地8个,面积6.7万亩,占全县水产养殖总面积的50%以上;无公害畜禽产地6个,肉鹅、肉鸭、肉猪年出栏量占全县畜禽年出栏总量的55%。2007年,洪泽县有机水稻科技示范区被认定为首批“江苏省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据2009年3月公布的数据,全县有有机、绿色、无公害优质水稻基地19个,总面积33.96万亩,占全县水稻总面积的95%以上,其中OFDC认证0.15万亩。批准使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标志,粳稻基地占地6万亩;省级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2781万亩,全县认定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67个。

(三)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行业协会不断壮大,产品认证不断增加。到2009年,全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7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11家。更好地发挥了连接市场外和农户内的作用,全县农副产品加工率达到30%以上。“白马湖”牌大米、“老子山”牌莲藕、“喜顺和”牌鱼等91个农产品(水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中有机产品8个。同时,新建了岔河大米批发市场、朱坝木材交易市场和黄集四季鹅批发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分别成立了县大米加工协会、洪泽湖农产品协会、蔬菜协会、食用菌协会,吸纳会员800余人。

三、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洪泽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绿色农业建设初见成效。但与日本、德国、瑞典等发达国家的绿色农业相比,洪泽县仍存在一定差距: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不高;绿色农业发展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政府的制度安排、组织管理和扶持政策体系对绿色农业的影响亟待加强;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还有待挖掘。

(1)绿色农产品品种相对较少,附加值不大,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有限。洪泽县绿色农产品相对于生物总品种的比例很小。在渔业生产上,洪泽县有鱼、蟹、虾、鳖、蛤、蚌等90多种水产品,但绿色产品认证仅限于蟹、虾等少数品种。水禽生产中,野生水禽有狍、雉鸡、野鸭等近20种,年产量654.38+0.5万只,但绿色产品认证仅限于四季鹅;在农作物种植方面,集中在水稻等少数品种。

(2)绿色产品认证程序复杂,标准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在发展绿色农产品的初期,绿色产品的认证程序复杂,标准繁多,会产生巨大的前期投入。以绿色食品为例,绿色食品的标准涉及原产地标准、生产工艺标准、产品标准、包装标准、储运标准等相关标准,如果没有专业的指导,农民将难以应对。在申请绿色食品的过程中,仅环境检测就要花费5-6万元。加上生产过程中的检测,一个农产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至少要花费10万元。而且即使申报成功,标志的使用期也只有三年。虽然新标准大大降低了绿色食品的收费标准,但对于年人均纯收入六七千的农民来说,仍然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3)农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农技人员少。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收益理论,人力资源是最有价值的资源,投资于人所带来的回报率是最高的。目前,我国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35%,而发达国家约为75%。与发达国家相比,洪泽县农业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根据2008年发布的《淮安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公报(第2号)》显示,洪泽县拥有高、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48人,分别为183人和331人,是淮安市技术培训相对较好的县。

(四)营销、品牌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洪泽县部分绿色农产品有自己的品牌和注册商标,但除大米品牌外,其他绿色农产品的品牌认知度不高。很多申报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带动能力不高,影响了产品的销售和利润的实现。比如洪泽湖地区的大闸蟹生产,湖区两个市的六个县区基本都是独立规划开发,每个县区都有自己独立的品牌。洪泽县的“洪泽湖”、“老子山”牌大闸蟹;泗洪县“金水”、“绿康”牌大闸蟹。虽然有些品牌通过地方政府的宣传在市场上知名度很高,但由于品牌的无序,推广受到限制。

四。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推动农业科技和管理体制创新的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技术创新是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竭源泉。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绝不动摇,努力提高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效率。鼓励科技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有针对性地研究绿色农产品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不断培育新品种;通过在示范园区的试验和总结,逐步将农业科技推广到基地,促进洪泽绿色农产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高基层农业推广机构的激励水平。科学的激励机制设计是提高农业推广体系运行效率的关键。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将推广人员的劳动绩效与利益分配挂钩。由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实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制度,如联合生产定额的综合技术承包、联合质量联合效果的单项技术承包、指导性技术承包等;引入民主机制,加强对基层推广机构工作的监督。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评价中,要更多地吸收和采纳农民的意见。推广项目的制定也应采用需求导向制,加强推广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研究。

㈢加强对生产者,主要是农民的科技教育。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教学、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导向、开放运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协调配套、功能齐全的科教体系,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施科技培训。形式可以是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在电台或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等。同时,积极总结和推广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农村基础教育阶段增设职业教育和培训课程,对完成文化课的初高中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未来合格的农民。

(四)突出品牌特色,推动地理标志在农产品品牌推广中的应用。地理标志效应的存在是客观现象,而绿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效应更为明显,对农产品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评价和购买行为影响很大。因此,探索和推广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于特定区域内行业和企业的市场开拓和营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洪泽县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应继续明确政府、工商机关和行业协会的主体地位,推进产业集群,完善集群内市场服务体系,引导集群内企业按照价值链形成有效分工与合作,扶持绿色农产品龙头企业。此外,还必须加强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中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