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被外国人收购了吗?
1996年3月,由宗创立的娃哈哈食品城有限公司和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达能集团和香港百富勤共同投资组建了五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合资公司41%的股权。(合资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娃哈哈的其他非合资公司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但必须征得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亚洲金融风暴后,百富勤将其股权出售给达能,达能的股权跃升至565,438+0%,娃哈哈持股49%。
1999今年4月,娃哈哈以食品城的名义申请上市受阻后,与食品城成立了多家与达能没有产权关系的企业。这些企业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娃哈哈品牌经营和销售。
达能曾经“允许”宗后卿的其他合资企业使用“娃哈哈”品牌,但在娃哈哈的其他合资企业盈利后,达能开始质疑其品牌使用。
2006年6月至2月,达能与娃哈哈签署了收购其余非合资公司的合同。但三个月后,宗后卿反悔了,决定成立另一家销售公司,以脱离原合资公司的渠道,销售非合资公司的产品。
2007年4月8日,宗后卿披露了达能收购娃哈哈的内幕。
扩展数据
背景和原因
1987年,宗后卿从两名退休教师那里入手,借了14万元。到1996,经过几次投资和收购,娃哈哈的产值突破1亿元,已经初具规模。带着“以市场换技术”的美好愿望,宗后卿选择战略性引进世界饮料巨头达能。
1996,娃哈哈、达能公司和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成立了五家公司,生产带有“娃哈哈”商标的产品,包括纯净水和八宝粥。
娃哈哈持有49%的股份。亚洲金融风暴后,百富勤将股份出售给达能,达能的持股比例跃升至565,438+0%。
虽然达能持有合资公司565,438+0%的股权,但整个娃哈哈集团的经营和生产决策权集中在宗后卿手中。在与达能近10年的合作中,宗后卿凭借其在娃哈哈多年积累的威望和强硬的工作作风一直牢牢控制着娃哈哈。达能曾向R&D派出经理和营销总监,但他们都被宗赶走了。
据悉,在与达能合作之初,宗后卿与达能之间的“契约四章”是宗后卿强硬作风的最佳体现:一是品牌不变;第二,董事长职位不变;三是退休职工待遇不变;第四,不允许解雇45岁以上的员工。
当时,达能立即提出将娃哈哈的商标权转让给其合资公司,但遭到了国家商标局的拒绝,因此双方后来签署了商标使用合同。
宗后卿没想到的是,合同中一个看似不经意的条款让娃哈哈陷入了今天的被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中国今后可以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使用(娃哈哈)商标,这些产品已提交娃哈哈及其合资公司董事会审议……”
简单来说,这一条款意味着娃哈哈需要达能的同意或合资企业才能使用自己的商标来生产和销售产品。自10以来,娃哈哈先后与达能成立了39家合资公司,占娃哈哈集团子公司总数的39%。
合资后,双方的合作并不愉快。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企业实力的迅速增强、产品营销网络的完善和产品形象的深入人心,娃哈哈迫切需要通过扩大规模和跨地区设厂来扩大产能。然而,达能在投资建厂等许多问题上与娃哈哈意见不一。
例如,为响应国家号召,完成企业产品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布局,娃哈哈的决策层希望参与西部大开发、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地区、三峡库区建设等项目。
然而,由于担心这些地区的消费能力,达能不愿投资。因为是合资企业,达能不愿意投资,娃哈哈无法自行投资。双方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达能强制收购娃哈哈事件
参考资料:
人民网-达能收购娃哈哈:矿泉水引发的血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