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保护动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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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级保护动物有大熊猫、朱鹮(huán)、亚洲象、金丝猴、雪豹、野马、熊狸、长臂猿等。

大熊猫为食肉目熊科大熊猫属动物,被誉为“活化石”和“中国国宝”。为中国特有物种,主要栖息地为四川、陕西和甘肃的山区。 

朱鹮是鹮科朱鹮属鸟类,生活在温带山地森林和丘陵地带,通体白色,头、羽冠、背和两翅及尾缀有粉红色。主要以小鱼、虾蟹、甲壳类、昆虫等无脊椎动物和小型脊椎动物为食。

金丝猴是猴科仰鼻猴属动物,生活在阔叶林和针阔叶混交林,怕酷暑耐严寒,以家族方式结群生活。分布于中国四川、陕西、贵州、云南、西藏等地。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划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相关规定,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并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收录包括了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雪豹、东北虎、梅花鹿、亚洲象等在内的97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020年6月,为进一步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

拓展:

刑法规定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名录中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3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丹顶鹤等***90多种。《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