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食品生产向来注重质量。以下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是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欢迎浏览。
食品进货检验记录系统
1.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应商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方式记录查验情况。
二是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账;或者保留包含相关信息的购买或销售票据。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管理模式的食品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检查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进货检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保存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检验证明或者配送单据备查。对统一配送以外的自购食品,应建立进货检验和记录制度。
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企业销售食品时,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买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买者出具并保存含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记录和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系统
一是建立和落实员工健康体检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四、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并随时更新。
员工学习和培训制度
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和岗位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二、加强职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
一是发现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的情况。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开展食品召回工作。
2.零售商退回或者从零售商和消费者处召回的过期变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上级食品批发商或者生产商应当按照规定予以退回,或者进行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退回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系统
一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销毁相关证据。
食品检验、储存和运输系统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销售食品,经营场所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要求。
二、按照确保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储存散装食品,在储存地点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有毒有害物质不得随食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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