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这句话对吗?

这句话没错,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服现役五年以上的义务兵,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改为志愿兵,继续服现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军官和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其他公民,应当在规定的年龄服预备役;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也是预备役人员的基本组织形式。新兵役法规定,士兵的服役年限,陆军三年,空军、海军四年;

后来删除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提法,保留了“两结合”的基本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新条例将陆海空三军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改为两年。取消提供延期服务;

扩展数据:

中国的兵役制度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国家的经济状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我国的兵役制度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这种义务兵役是因为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民在一定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兵役;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也称征兵制。在这种制度下,公民自愿应征入伍服兵役,并与军队签订服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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