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延长产假吗?

1.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延长产假吗?

1.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延长假期。但是延长的假期只能算事假。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各地规定不一。一般是128破158天。但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二、产假工资标准是多少?

除了产假的适当调整,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所有雇主也应遵守当地法规。

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休假。产前休假工资按过去每月实际工资的80%发放,生育期内职工享受同等基本工资。

产假工资取决于过去实际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比例。实际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额补足给职工,其余部分返还给企业。

职工实际月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产假工资可以按照实际工资支付给职工。

哺乳假工资如果休假在六个半月以内,工资按实际工资的80%支付。

假期超过六个半月的,延长期工资按实际工资的70%支付。

如果夫妻晚婚晚育,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可以在原法定婚假三天的基础上增加一周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和奖金应照常发放。

而晚育是指女方24岁。

生育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规定晚育的妇女可以在90天假期的基础上增加15天假期。

在此期间的工资也是原职工按生育工资标准的实际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