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废水排放标准

我国焦化废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苯酚0.5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氨氮15mg/L,化学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 mg/L,苯并(a)芘被列为第一污染物,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03 μ g/L。

焦化废水中的多环芳烃不仅难降解,而且通常是强致癌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威胁人类健康。

扩展数据

废水源

焦化厂主要生产焦炭、工业煤气、硫酸铵、轻苯等化工产品。该厂焦油回收系统采用硫酸铵工艺,焦油加工采用管式炉两塔连续蒸馏。工业nai生产过程是在两个炉和两个塔中连续蒸馏、洗涤和精制。

在焦炉煤气冷却、洗涤、粗苯加工和焦油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含有苯酚、氰化物、油、氨和大量有机物的工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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