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作文800字依法维权作文

依法维权

我们都* * *生活在同一个校园里,每个人对某一件事都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如果我们没有一些制度来规范我们所有人,我们可以为所欲为,我行我素,那么这个校园就会变得混乱,所以我们会制定一些制度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这些系统是什么?答案是:法律。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和“母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主要依靠许多以宪法为基础的“子法”来维持人们的秩序。我们的法律规定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清楚地知道在和平时期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如果违反了法律会有什么后果,这样人们就不会再违反法律了。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最高要求,那么不违法就是对我们学生的最低要求。如果校园里没有法律制度来规范我们学生的行为习惯,让我们为所欲为,那么我们进入社会后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

曾经看过一个新闻,说的是:在一个山村学校,一个女同学在晚自习结束后,在食堂排队买宵夜时,被同校的几个男生拖到男生宿舍* * *了。后来,她在凌晨回到女生宿舍时,被宿舍管理员发现并报警。当警察赶到时,她问男孩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知道这是违法的吗?其中一个学生居然说不知道,从中可以知道现在学生的法律观念是多么的基础,所以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为了使我们的校园和谐美丽,从现在起,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和好公民。

20年后谁来扛消费维权大旗?“‘3 15’的题目越来越难做了。很难找到一个典型的案例。小的没有说服力,大的不行。”这是我最近听到的几个抱怨。说话的人是某省会城市的媒体记者。他们的意思是,过去制造伪劣产品或者假冒名牌的典型案例在逐年减少,但是消费者关注的很多热点话题,比如医学教育收费、物业管理矛盾、手机单向收费、高油价等。,根本不是一般媒体能撼动的。这些问题要么涉及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要么与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有些甚至可以通过立法解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今年“3月15”的主题是“消费和谐”。但“和谐消费”的前提是什么?除了人们常说的“诚信”二字,在我看来,消费“规则”尤为重要。1984,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维护中国亿万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落在了中消协的肩上。从普通商品的维权到涉及消费者安全的产品质量的维权;从卖房面积缩水到声讨“霸王条款”;从三菱帕杰罗召回到JAL客机搁浅索赔...对于一个没有执法权的社会团体来说,中消协为解决很多消费维权问题贡献良多。如果说20年来,各级消协一直扛着消费维权的大旗,20年后还能扛得住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和形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像过去一样,做牛皮纸鞋,给猪肉注水,勾兑有毒的假酒...类似案件明显减少,消费者识别此类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意识逐渐加强。由此,消费者更关注医疗、教育、房价、物业管理、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等等。就医疗纠纷而言,我国《消法》并未将其列入,医疗是否算消费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结论。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维权非常困难。再比如,消费者多年来一直呼吁实行手机单向收费,取消话费包月,取消手机漫游费。除了中国大部分城市已经实施的手机单向收费外,信息产业部没有放松其他两项收费的迹象。以手机漫游费为例,几乎没有成本,其收取完全违背了《价格法》中的成本定价原则,却可以收取多年。即使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单向收费,但仍被* *列为“* * *定价”。坚持收费的所谓专家,其实是以“国际惯例”为借口。更有甚者,一位领导,时任信息产业部部长,在电话里让人“长话短说”。在涉及汽车消费的纠纷中,也有一些基层法院以汽车不是消费品(但被视为生产资料)为由,拒绝受理或适用消法的判决。这样处理的后果是,消费者只能依靠产品质量法来维权。如果消费者因汽车质量发生车祸,遇到这样的纠纷,消费者首先要支付近65438+万元的鉴定费进行质量鉴定。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堵住了消费者维权的唯一途径。现在私家车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如何说服人们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反映了一个政策导向的问题。有些问题有其历史渊源。也许特定时期制定的某项政策是正确的,但当它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越来越阻碍消费的公平性时,国家是否应该考虑改变这个“规则”?而这个“规则”的改变,恐怕不应该由“消协”来承担。“消协”只能起到提示和引导的作用。所以,如果消协在过去20年里高举消费者维权大旗,那么在未来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维权护税维权——真的很难!

晚饭后,我和妈妈去了鸿福超市。

买了些生活用品,我妈结账。突然想起在团校的时候,尚老师曾经跟我们讲过,我们中国的孩子吃肯德基不开发票,让肯德基每年偷税20亿。所以我决定保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开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让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阿姨看我是小孩子,冷冷的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很不自在,但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然后,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你拿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权!”"大妈说:"只给报销!”我说,“我要捍卫我的权利,阿姨,开车就是了!”“阿姨干脆把刚拿出来的发票拿回去,留了句:“去问问你爸妈怎么办?”他不再理睬我了。我愤怒地留下一句:“偷税漏税!”我无助地跑向妈妈求助。我妈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很认真地说:“开发票吧!”"阿姨说:"不报销,凭收据就能解决问题。"妈妈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就得开发票!" "大妈见她妈这么坚决,只好忍痛开发票,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终于到了。有了这张小小的发票,我感到骄傲和愤怒。我为自己最终捍卫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而自豪。我愤怒的是,这个合法的权利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理所当然的。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的义务。但是鸿福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能算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舍本逐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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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放学晚了,所以我妈妈让我打车回家。

我在路边等啊等,可是我踮起脚,伸着脖子,睁大眼睛,可是我左等右等,却没有一辆空车。我已经厌倦了挥挥手,最后我希望得到一辆空车。刺耳的刹车声吓了我一跳,终于有车了!我狠狠地扑进车里。我听见司机生气地问:“去哪儿?”问,按下了计价器。“亲爱的乘客,你好,累得说不出话来,我脱口而出,“老镇西路”。"我一想不对,就温和地纠正道:"哦,是老镇北路。”“你这孩子,怎么说话这么颠三倒四,连自己在哪儿都分不清?”汽车随着他的咕哝声颠簸前进。

一股浓烈刺鼻的烟味钻进了我的身体,挥之不去的烟雾像蓝色的恶魔吐着舌头向我扑来。我闻不到烟味。我觉得头晕,就像孙悟空被诅咒了一样。我的胃就像变成了孙悟空。我想把我所有的内脏都吐出来...当我冷静下来,我发现了烟味的来源。司机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香烟。他在抽烟!看他的脸,还是很舒服的。

他不知道相关规定吗?但是车上写了几行字:车内禁止吸烟。如果司机在车内吸烟或侮辱乘客,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我很想掐灭他的烟,因为我在咳嗽,但我想想。我觉得他也很辛苦,没日没夜,算了吧。谁知,他抽完一支,又点了一支。现在我很困惑。说他吧,但是我没有勇气。不说他了,我真的受不了。最后,我认为,作为乘客,我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两个想法激烈斗争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家门口。这时,我脸红了,鼓足勇气,怯生生地对还在抽烟的司机说:“叔叔,你一直在抽烟,车上明明写着‘司机在车上抽烟,乘客可以拒付车费’,所以我决定不付车费。”

司机愣了一下,然后吼道:“狗娘养的,你要赔我的车吗?”你够狠的!遇到你真倒霉!滚出去!"

我嘟囔着回答:“你要遵守规章制度,更好地为乘客服务……”我像逃出来一样爬出车门,他还在我身后骂骂咧咧。我捂住耳朵跑回家。

后来,我认为是我被动的诺诺让侵犯我权利的司机敢于愤怒地对待我。现在侵权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却屡禁不止。是因为我们一直很有耐心,不想因为这种小事惹上麻烦。我们觉得就这一次,算了吧!谁知道,正是我们薄弱的维权意识助长了这种不良作风,让那些肆意侵害他人权益的人名正言顺。所以我呼吁大家:为了社会的纯洁,请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哈哈,这是真的吗?

关于消费者维权的作文在线等了一次。因为有事放学晚了,妈妈让我打车回家。

我在路边等着,双脚踮起脚尖,脖子像长颈鹿一样伸着。终于盼来了一辆空车,我上了车。

“去哪里?”司机没好气地问。

“青春路。”

“青年路在哪里?”

《天鹅湾》

司机按下计价器后,里面传来一个甜美的声音,“您好,尊敬的乘客,XX出租车公司愿意为您服务。”但当时听起来很不和谐。

在路上,一股刺鼻的烟味钻进了我的鼻孔。我闻不到烟味,马上就头晕。冷静下来后,我找到了烟的来源。只见司机右手拿着烟,左手握着方向盘。我不知道,还玩了灰。他抽烟看起来真舒服。我想:他工作了一天太累了,抽根烟也没什么。但没想到,他抽完第一根烟,又点了第二根。我真想掐灭他的烟,但我没有勇气。我看到车上贴的通知:司机在车内吸烟,乘客可以拒付车费。我认为:我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到了之后说:“叔叔,你的纸条上写着:‘如果司机在车上抽烟,乘客可以拒付车费。“所以,我决定不付车费。”说完,我大步流星下了车。但是刚走了两步,我就听到司机在叫我。我很震惊。我不知道他会对我做什么。司机把车拉了几米,对我说:“你真是个懂事的小姑娘!””我笑着说,“别再抽烟了。因为吸烟不仅伤害你,也伤害你的家人。“而且,被动吸烟对人体的危害比吸烟大得多。司机听后,立即把烟头扔进了垃圾桶。然后他对我说:“你放心,我会改掉坏习惯的。"

我真的为我今天所做的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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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消费,消费是我们每天的必需品,所以要学会维权。

去年暑假的一天,骄阳似火,大地像魔鬼一样灼热。上完辅导班,骑车回家,路过一个流动的车摊,远远的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我抵挡不住诱惑,停了下来。我买了两条鸡腿,两条香肠和两瓶牛奶。有这么多好吃的,回家就可以和哥哥一起享用了。我哼着歌,轻松地飞翔。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食物和弟弟打招呼。好吃,好吃。“啊!这奶不对!”牛奶洒了一地,我弟弟看起来很痛苦。“牛奶刚买的,怎么了,哼!白吃是酸的。”我抓起他的牛奶喝了下去。“哇,怎么回事?”我也喷了,发现奶真的异常,不是乳白色的,像是掺水的,白色的一块一块的。“是吗...?"我看了看生产日期,果然过期了。你怎么敢买过期的东西!去追她!

我拿着牛奶跑向流动车的摊位,路口的那个摊位。因为来往的人多,生意真的很好。看,还有一个队列。看到一个小孩打开一罐牛奶,把嘴伸过去,我正要喝。我冲上去喊道:“她的奶过期了!不能喝!”孩子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阿姨,摊主,双手叉腰,睁大眼睛冲了过来。“谁说的?孩子,别胡说八道!我卖的牛奶是刚进的,怎么会过期,你这小鬼,再胡说八道,我就对你不客气了!”说着阿姨把我推出去。平时笑眯眯的大妈好凶。“我...我有证据证明...我刚从你那儿买的。”我以为这位阿姨没什么可说的,没想到她竟然当众撒谎。“小朋友,谁说你是从我这里买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凭什么说我是在这里买的?“我一下子惊呆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听到她说,“滚出去,孩子。“对不起,我没有付牛奶的钱,但我被骂了。

摊位吸引了很多围观者,人们在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面对大家指指点点的目光,我脸红了,低下了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牛奶也过期了。我刚在这里买的!”有人喊道:“这里有很多过期牛奶!”"摊主见势头不好,赶紧解释道:"这牛奶本来是给我家孩子喝的。我想只是晚了几天,我想...“大家一听,你一句话就说了。”你怎么能卖过期的东西?”“看你的态度,明明卖过期的东西还不承认!”“黑心鬼”“你要好好赚钱。你考虑过别人吗?”“这么热的天,过期牛奶容易吃坏人,会惹事。”“我不怕你赚很多钱。吃坏了,再补偿就来不及了。”“你这样做生意,谁敢买你的东西?"...摊主面对大家的指责,意识到自己错了。他不停地点头道歉,把牛奶钱还给我们,把过期的牛奶都倒进了垃圾桶。”这个摊主很有诚意,我相信她会改的。”“这孩子挺勇敢的。“……听到大家的评论,看到退回来的牛奶钱,想到被糟蹋的牛奶,想到很多人不用买过期牛奶,也不用吃坏肚子,恐惧一下就变成了解脱。

最近怎么样?我的维权经历很惊险吧?消费,维权。我们要消费,也要学会维权,维护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受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

我们经常在书上,在商品背面的右下角看到一行字幕: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我一直在想,消费者投诉到底是什么?直到那天,我才知道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我有了一个关于消费者维权的故事。

那是寒假。下午,我和朋友们来到公园玩。我们跑到那里,非常开心。没多久,我们跑累了,坐下来休息,买了东西吃。我提出,我的建议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同意,于是我和朋友来到了一家杂货店。

看到里面亮晶晶的零食包,我们忍不住想打开肚子大吃一顿。经过精心挑选,我们每人选了一包奥利奥饼干,三元一包。我们付了钱,高高兴兴地来到公园座位上吃饭。

那天晚上,我突然感觉肚子一阵剧痛,跑去厕所。那天晚上我拉肚子,很痛苦。我想:今天下午买的那包奥利奥饼干一定是吃到肚子里了。还好奥利奥饼干的包装没有扔掉,我拿出饼干包装纸仔细看了看。

让我看一看。哦,这些是什么奥利奥饼干?只看到包装纸上有几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字“奥利奥”,但包装和“奥利奥”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改了名字,很难分辨。难怪我被骗了。我非常生气。我哥得知后对我说:“算了,三元就行。不用担心。”我心里想了想,就不再追究了。。。不会吧!我恍然大悟,我只会纵容店主去骗,那么多人会被骗,会受到伤害。于是,第二天,我去找店主,和他吵了起来。

我拿着假奥利奥包对店主说:“你的店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这是不对的,这么多顾客会受到伤害。”看我还是个孩子,掌柜不屑的说:“不关你的事,一边玩。”这种情况下,店主根本不把我当回事,所以不可能是理论。我该怎么办?啊?突然想到了书上的消费者投诉电话。我不能抱怨吗?于是,我拨打了12 315,我把这件事详细告诉了工作人员。经过鉴定,工作人员来到这家小店,“奥利”确实是假冒伪劣产品,店主也得意忘形,不承认自己卖自制假饼干的事实。

12315,消费者的朋友。未来,我们要携手让消费更公平,更和谐!

嗯,这个我在百度上看到过。。。。

作文:将维权进行到底500将维权进行到底

法律是平等的,它赋予每个人应有的权利,让我们在受到侵害的时候维护自己的自尊。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清楚自己的权益,以及受到侵害时如何解决。我十一岁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件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事情,至今记忆犹新:

我和我妈去逛街,我妈在我软硬泡沫下买了一盒16盒的酸奶,保质期21天。但是第二天,我妈打开酸奶喝的时候,发现里面混着一股臭味。我妈让我过来尝尝。确认后,我妈对我说:“万宁,我妈要投诉。”“什么?”我惊讶地瞪大眼睛,“妈,别惹这种麻烦,这次当我们吃了亏,算了吧!抱怨是多么可耻啊!我丢不起这个人!”妈妈听了这话,很认真地说:“万宁,这不是面子问题,而是我们自己的利益问题。既然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维护,而不是助长这种习惯,一定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我和妈妈去了那家商场的顾客投诉室。为了锻炼我,我妈让我和工作人员打交道。“你好!要不要投诉?”柜台的姐姐满脸笑容地问。“是的,我想退。”我冷静下来,平静地把那些剩下的酸奶放在柜台上。“有问题吗?”"酸奶在保质期前就已经变质了。"“不可能,”柜台的妹子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小时候在这里做什么?”“你可以自己试试!”“我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柜台的妹子早就失去了善良,满脸凶相,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我生气地反驳:“你不要口口声声说顾客是上帝。当‘上帝’有意见时,你为什么不和他打交道?酸奶在保质期前就变质了。难道我没有足够的理由退货吗?《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产品质量不达标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退款!”柜台的姐姐气得瞪着我,于是采取了“三不”政策——不理,不答,不理。我气得说:“你不处理这件事,我就打投诉电话投诉你!”“柜台的姐姐慌了,讨好的笑着跟我说有事商量,叫经理给我办理相关退货手续。

拿着手续,我哼着歌走出客户投诉室,心里有一股淡淡的自豪。

学生,权益是与生俱来的,谁也剥夺不了。只有合理运用法律法规,我们的权益才不会受到侵害。让我们将维权进行到底,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法治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于2003年6月1993日经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并将2005年3月15日确定为消费者权益日。而且3月15不仅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我的生日。对此我特别自豪。然而,骄傲是不够的。我要带头维护我的消费者权益。这个,我已经做过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我的同学陶要去文化馆学琵琶。看到一辆三轮车,就跑过去对车主说:“去文化馆多少钱?”他说他想要四美元。哦!这个太贵了!我们是两个孩子!于是,我们和他讨价还价,最后把原来的4块钱退成了3块钱。我们上了车,车主把我们拖到了文化中心门口。我们下了车,按照约定给了每个人1.5美元。但是,当时我们谁也没有五毛钱,就每人拿出两块让他找。然而,没想到失主拿到钱后却变脸了。我们请他给我们找零,但他说他只收了我们1.5美元。我们立马傻了眼,大声和他争论。他好像没听见,转身就走了。陶严俊叫道。我急中生智,大声说:“记下他的车牌号!”我们俩都小心翼翼地记得一到琵琶室就把号码写在纸上。回到家,邻居劝我:“算了,就一元钱。”虽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可以不谈我们的愤怒是否可以承受,只说车主继续违约只会伤害更多的消费者。于是,我一怒之下带他去了消协。经过一番治疗,我们如愿拿到了退款。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知道,如果因为小亏而继续忽视不良商家,只会增加他们的侥幸心理,受害的终究是消费者。要知法犯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关部门的力量有待加强,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希望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的行列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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