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出通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有效追踪其行踪,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场所代码”的使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室内文化娱乐场所、美容美发、足浴、学校托幼机构、校外辅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养老机构、监狱、便民和企业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必须申领“场所代码”,并设置在入口处显著位置,在场所开放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监督指导所有。对未按规定申领、设置和使用“站点代码”的单位,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对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上述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扫一扫、查一查”,扫描“场所编码”,核对旅行码、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等。,指导和规范佩戴口罩,加强场所通风和消毒。室内封闭场所和旅游景点要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合理控制人流量上限。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督促和指导广大市民落实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所有进入上述公共场所的人员应自觉扫描“场所代码”,主动出示行程代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并配合防疫人员检查。对不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扫码测温要求、强行进入公共场所、辱骂防疫人员的,场所相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部门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对不配合扫描“场所代码”进入公共场所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上述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公共场所要立即整改,对屡改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站点代码”申请指南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预防和控制应急指挥部
65438+2022年10月22日
“站点代码”应用指南
一、申请步骤
1.扫描二维码,下载“万事通”APP,注册登录。
2.在APP首页点击“苏州_安康代码验证管理”服务,或在首页搜索框搜索“安康代码验证管理”进入服务。
3.如果已经有管理账号,直接点击“绑定检查点账号”进入;如果没有管理账号,可以点击下方“申请注册检查点”申请管理员账号,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注册检查点申请信息并提交审批。
4.提交申请后,可在“安康代码验证管理平台”服务登录页面点击“我的申请记录”,或在“填写申请信息”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我的申请”进入,点击单条记录即可查看申请详情。
5.批准后,您可以在应用程序记录详细信息中查看分配的管理员帐户和密码信息。管理员在安康代码验证管理平台的服务登录页面输入分配的管理员账号和初始密码即可登录。
二、网站代码海报下载
管理员点击“查点二维码海报”进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大小的海报下载,按照统一的标准打印张贴,做到统一规范,方便群众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