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和志愿兵的区别
1、来源不同: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义务兵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而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是指服义务兵役制满年限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与部队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在部队服役并且享受工资及其它待遇的职业军人。也称之为合同兵或士官。
2、年份制度不同:义务兵是两年制,只有两年合同兵也就是过去人们所说的志愿兵,是每隔几年要签合同一次,前面是在当兵第五、八年都要签合同,越往后对专业和能力的要求越高;合同兵目前已经改革成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服役期分别是3年、3年、4年、4年、5年、5年、6年。
3、发展不同:合同兵是资深的士兵,义务兵服役满两年才有机会选拔为士官,此外士官岗位对口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入伍有机会直接成为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