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门动作压力是如何规定的规定

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3条规定了蒸汽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

锅筒(锅壳)和过热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应按下表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额定蒸汽压力(MPa)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0.8 工作压力+0.03MPa

工作压力+0.05MPa

0.8<p≤5.9 1.04倍工作压力

1.06倍工作压力

>5.9 1.05倍工作压力

1.08倍工作压力

注:①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按较低压力进行调整的安全阀,必须为过热器上的安全阀,以保证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先开启。

②表中的工作压力,对于脉冲式安全阀系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对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

省煤器、再热器、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为装设地点工作压力的1.1倍。

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5条规定了热水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小于工作压力+0.07 MPa

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小于工作压力+0.10 MPa

注:①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始起压力进行整定。

②这里的工作压力是指与安全阀直接连接部件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