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说明书简介

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说明:石椒草咳喘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石椒草咳喘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彝医: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袋装8克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