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椒草咳喘颗粒说明书简介
版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说明:石椒草咳喘颗粒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01月31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发布。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石椒草咳喘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彝医:
中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稠,口干咽痒;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袋装8克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