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评价方法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我国颁布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92),如表9-10所示,该标准是评价农田灌溉水质的依据,也是现行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此标准评价农田灌溉水质时,除表9-10所列标准外,还必须考虑温度下限、盐分种类、有机物种类、灌溉方式等问题。在水资源匮乏的干旱灌区,灌溉水的含盐量可适当放宽。
表9-1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毫克/升)(GB50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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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灌溉系数法
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农业灌溉质量评价普遍采用前苏联的灌溉系数(Ka)评价方法。灌溉系数(Ka)是根据水中钠离子、氯离子和硫酸根的相对含量,用不同的经验公式计算出来的,反映了水中的钠盐值,但忽略了总盐的作用。其计算方法见表9-11。
表9-11灌溉系数的计算方法
注:c(Na+)、c(Cl-)和C()为Na-、Cl-,以单位电荷为基本单位计算的毫摩尔浓度(BZ),单位为mmol*(以BZ为基本单位)/L,含义同前。
根据计算结果,可以对灌溉水质进行评价。Ka > 18时,完全适用水;Ka = 18 ~ 6时,为适宜水;当Ka = 6 ~ 1.2时,不适合水;当Ka < 1.2时,为不可用水。
3.钠吸附比法
美国一般采用钠吸附比(A)的方法进行计算和评价,其计算公式为:
专业水文地质学
式中,c(Na+)、c( Ca2+)、c( Mg2+)代表水中各离子的含量,单位为:mmol*(以BZ为基本单位)/L,含义同前。
当a > 20时,为有害水;当a为15 ~ 20时,为有害边际水;当a为8 ~ 15时,为较安全的水;当a < 8时,它是相当安全的水。
钠吸附比只是反映了钠盐的危害,应用时要结合含盐量来评价。
4.盐度和碱度评估方法
目前,河南省地矿局水文地质队提出的盐度和碱度计算方法在我国,特别是北方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该方法将灌溉水质对作物和土壤的危害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盐害:主要指NaCl和Na2SO4对作物和土壤的危害。一般来说,农作物根和茎中的水含盐量很低。用含有这两种盐的高矿化度水灌溉后,由于渗透压的存在,灌溉水中的高浓度盐向作物体内的低浓度方向迁移,而作物体内的水向高浓度水(灌溉水)迁移,使作物枯萎死亡,或者在阳光的作用下,盐在作物茎叶表面堆积,使作物无法正常生长。用这种水灌溉也会使土壤变成不适合作物生长的盐渍土。
水质的盐害程度可以用盐度来表示。盐度是液体状态下氯化钠(NaCl)和硫酸钠(Na2SO4)的最大有害含量,单位为mmol* (BZ为基本单位)/L,其计算方法如下:
专业水文地质学
专业水文地质学
C(Na+)、c(Cl-)和C()是以单位电荷为基本单位(即BZ为基本单位)的血浆计算出的水中Na+、Cl-的浓度,单位为:mmol */L。
(2)碱害:又称碱害,主要指碳酸钠(Na2CO3)和碳酸氢钠(NaHCO3)对作物和土壤的伤害。因为这种盐会腐蚀作物的根部,使作物表皮形成不溶性的腐植酸钠,导致作物腐烂死亡。此外,水中的钠离子容易与吸附在土壤颗粒表面的钙、镁离子发生交换,形成富含吸附钠离子的碱土。碱性土壤没有团粒结构,透水性和透气性差。干的时候又硬又裂,湿的时候又粘,不适合农作物生长。
水质的碱害程度用碱度来表示。碱度是碳酸氢钠和碳酸钠在液态下的最大有害含量,单位为:mmol*(以BZ为基本单位)/L,其计算公式为:
专业水文地质学
C()、C()、c( Ca2+)和c( Mg2+)是以单位电荷(即BZ+为基本单位)计算的水中,,Ca2+和Mg2+等离子体的浓度,单位为:mmol */L,如果计算结果为负值,则以盐害为主。
(3)盐碱害:即盐害和碱害并存。当盐度大于10,存在碱度时,称为盐碱损害。这种危害,一方面可使土壤迅速盐碱化,另一方面对作物根系有强烈的腐蚀作用,造成作物死亡。
(4)综合危害:除盐害和碱害外,水中的其他有害成分,如氧化钙、氧化镁等,与盐害一起,对作物和土壤都有危害,称为综合危害。综合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水中所含的各种可溶性盐类的总量,用g/L表示的盐度(溶解固体总量)来表征。
农业灌溉水质评价指标见表9-12。如果只有盐碱损害的水,可按表9-13规定的指标进行评价。需要指出的是,表中所列指标是基于豫东地区条件试验的结果,应用于其他地区时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修正。
表9-12灌溉水质评价指标
表9-13盐碱危害类型双灌水质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