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杰峰的背景?

5年警龄的龙杰峰!

28岁的龙杰峰以1997考入广东警官学院。1999毕业后先后在四会巡特警大队、东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调入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在警察身份的掩护下,龙杰峰迅速组织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广东省公安厅通报,2000年以来,龙杰峰秘密编织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团伙,秘密招募人员150余人,制定行动纲领,建立严密组织,分工明确。他们经常携带猎枪、刀具和棍棒在四会市闹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抢占河沙开发征收权、欺行霸市、阻碍执法部门执行公务。

2000年至2005年,“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与其他恶势力斗智斗勇20余次,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2000年以来,“龙兴社”在四会市区和农村开设赌场“抽水”放高利贷,获利数十万元。“龙兴社”也控制着鱼市场,自2004年5月以来,它已从广宁县许多个体鱼贩那里收取了超过654.38亿元的保护费。自2004年以来,四会市许多娱乐场所和酒吧收取了近6.5438亿元的保护费。

2005年2月24日,时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龙杰峰被两名持枪青年连开三枪杀害。广东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展开侦查,以龙杰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浮出水面,其隐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多起血案被曝光。

龙杰峰如此邪恶,为何能在警队隐藏五年而不被发现?原来,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和原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张维洲一直为他们充当“保护伞”。

记者从四会市检察院了解到,2000年10月28日,四会市龙华夜总会发生打架事件,有人拨打110报警。时任四会市东城派出所民警的龙杰峰接警前往现场“执法”时,看到自己的“龙兴社”成员正在与他人打架。案发后,时任东城派出所副所长张维洲明知龙杰峰参与打人,但根据时任东城派出所所长陈杨过的指示,打电话给东城派出所相关人员,要求他们在上级调查期间共同隐瞒真相,使龙杰峰逃避法律追究。这种“作案不被查”的经历在龙杰峰的“黑老大”警察生涯中不止一次上演。

目前,广东警方已抓获龙兴社骨干成员17人。因涉嫌包庇以龙杰峰为首的“龙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张伟洲已被四会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9警校毕业的龙杰峰创办了“龙兴社”。

2000年,龙杰峰在一家夜总会袭击警察,导致受害者死亡。

自2000年以来,“龙兴社”一直在鱼市上横行,收取保护费。

2005年2月24日,龙杰峰被敌人枪杀。

2005年3月,四会警方捣毁了龙兴社。

夜幕下,“龙鬼”被枪杀。

2005年2月24日。繁华的四会市区结束了白天的喧嚣,夜幕降临。天空开始下起毛毛雨,晚归的路人匆匆消失在小巷的尽头。

一辆黑色雷克萨斯轿车缓缓驶出“毛镝美食”酒店,行驶在河边空旷的道路上。谈兴在车里忙得不可开交,没有注意到一辆蓝色摩托车正悄悄地跟着他。

汽车以每小时20-30公里的速度行驶,摩托车与其保持10米的距离。

当汽车转入沙尾一路十八车道金三角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加速靠近。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掏出一支“雷明顿”猎枪,举起枪,眯起眼睛瞄准,“砰!砰!砰……”枪声打破了寂静,时间定格在22时10。

汽车紧急加速,慌乱中撞上了路边的障碍物,玻璃沙沙作响,落了一地。“龙鬼!龙鬼!”汽车后排的男子惊恐地喊着“司机”的名字,“司机”没有任何反应。男子打开车门逃跑,边跑边用手机报警。

凶手立即调转车头,将摩托车开走,消失在夜色中。

在车的不远处,两个17岁的男孩痛苦地捂着脸,鲜血从指缝间流淌下来。他们刚刚上完晚自习,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击事件伤害了。他们的头、脖子和后背都沾满了鲜血。意外受伤的是两个男孩。曾敏江伤势较重,背部和面部被铁砂砸伤(无生命危险)。何惠珍受轻伤,右耳后枕部受伤。

伤者被迅速送往医院,司机“龙鬼”头部中弹,经抢救无效死亡。

人们燃放鞭炮庆祝“龙鬼”的死亡

令人震惊的是,死者“龙鬼”竟然是一名警察。堂堂警察竟然当街“中枪”,“闹市枪声”惊动了四会、肇庆和广东省公安厅。

警察被枪杀,是“黑手”报复,是谋杀,是因公殉职还是怀恨在心?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第四次走访会议表示,为了保护执法者和普通民众的生命安全,此案要“彻查”!

当晚,四会市公安局会议室灯火通明。肇庆市委副书记黄平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正真和“2.24枪击案”专案组* *成员彻夜未眠,紧急部署抓捕犯罪分子。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是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7岁的民警龙杰峰。他毕业于警察学校,曾在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和经侦支队工作。他曾经是一名巡警和警察。

然而,就在警方召开通宵会议抓捕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和姚沙(乡)的鞭炮齐鸣,红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峰的去世。

“鞭炮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一些人燃放烟花庆祝。达莎非常活泼。街上的烟花爆竹都卖完了,晚去的人买不到。”家住大沙的吴波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放鞭炮的场景。吴波说:“第二天,我得知龙卷(即龙杰峰)被收买了(即凶手被收买了),燃放鞭炮的人大多是酒吧和娱乐场所的小老板。”“其实不仅是大沙、姚沙的人在放鞭炮,四会市的人也在龙江大堤上放鞭炮!”城中区一家杂货店的老板说。

那天晚上一些酒吧的生意出奇的好。“现在是凌晨1点过了。我酒吧里的七个大包厢都坐满了人。他们来庆祝龙卷风的死亡。他们在付账时甚至说‘我今天太高兴了’,而且他们甚至不用打折。”市中心一位酒吧老板提起当天的盛况,侃侃而谈。

从警校毕业后,他秘密组织了涉及团伙的“龙兴社”。

人民警察牺牲了。为什么四会市民持枪庆祝,说他该死?随着案件的深入,四会警方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龙杰峰作为人民警察,竟然是四会最大的恶势力龙兴社的老板,绰号“龙卷风”“龙鬼”。“龙兴社”猖獗的五年,也是龙杰峰从警以来最“辉煌”的五年。

据当地的《西江日报》报道,“最初的调查非常困难。群众不配合,怕报复。一些人甚至怨恨死者,赞扬和维护凶手,不愿意为案件提供线索。”

“不破这个案子绝不收手!”肇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正真一声令下,为了打消群众的顾虑,必须首先消灭四会的黑势力。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在第四次会议上拉开帷幕,龙杰峰及其组织“龙兴社”的罪恶黑幕一点点浮出水面:

警方调查发现,在1999年,曾在四会市东城派出所任民警的龙杰峰秘密组织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秘密招募了150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龙杰峰为首,以邓鸿书、黄向华、、江、曾、邓、、兰志明等人为骨干,以龚顺安、等人为骨干的团伙。

据知情人士透露,“龙兴社”的团队就是罗源帮。龙杰峰的家在四会市罗源镇。1999从警校毕业后,他成为四会市的一名警察,并秘密聚集了一些家乡的无业青年在四会市“打天下”,形成了以龙杰峰为首的罗源团伙。“后来随着帮会成员的壮大,他们在四会有了一些名气,成立了以他姓为首的‘龙兴社’。”

龙兴社成立后,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他们经常使用猎枪,砍刀和铁棒制造麻烦,聚众斗殴,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夺取河沙开发权,称霸鱼市场,在学校组建俱乐部,阻碍执法机构执行公务。

据知情人透露,龙兴社成员经常聚集在四惠汽车站二楼会议室开会,十多名传令兵在楼下站岗,任何人不得靠近。根据任务的完成情况,“龙兴社”的成员可以获得不同的“薪水”。支持龙兴社150多人的资金来自鱼市、酒吧的保护费和开设地下赌场的非法收入。

为争夺利益,壮大组织力量,“龙兴社”还非法购买刀具、子弹等武器,多次与其他恶势力斗智斗勇20余次,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为了笼络人心,龙杰峰和“龙兴社”为一些因违法犯罪而受伤或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疗费或向其家人提供抚恤金。

信使与人打架,“龙鬼”出警“助拳”

“龙兴社”成立后最残忍的杀人案是警方在龙华夜总会的袭击。“警察不来也没事。当警察来的时候,我们必须跑。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警察和他们在一起。”阿聪目睹了他的同伴在事发当晚被活活打死,他无法忘记那血腥的一幕:

2000年10月28日晚10,阿聪、吴德森和几个朋友去龙华夜总会玩,碰巧撞上站在门口的几个马仔。阿聪等人不小心撞上了龙兴社的“兄弟们”,双方互相骂了起来。一群人从龙兴社怒气冲冲地拿着一尺多长的铁棒冲了上来...

几分钟后,一辆警车接警后赶到现场。两个警察一进来,阿聪等人一看是“龙卷风”,知道不妙,赶紧跑了。可怜的伍德森扭伤了脚踝,跑得很慢,最后他被警察抓住了。

后来,在警察的帮助下,一伙“龙兴社”冲上来击倒了吴德森,他们手中的铁棒和砍刀纷纷向吴德森打来。

阿聪说:“我一转身,看见吴德森拼命往外跑。龙卷风堵住了门,堵住了吴德森唯一的出路。”

当年仅18岁的吴德森被警车送往医院时,他的身体已经血肉模糊,胸部被刺,最终不治身亡。

吴德森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被活活打死,尧沙乡的百姓都很愤怒。当晚有数百人前往警察局“讨说法”。但是“告诉警察,出路在哪里?”数百人积极奔走,但一无所获。他们得到的回答总是“我们会处理的。回去等着吧!”

事发第三天,愤怒的民众只好寄希望于更高级别的“领导人”,并前往市政府门前等待、围堵和请愿,要求政府处理“龙卷风”等人。然而,一年又一年,事情仍然没有定论。

直到2005年2月,龙杰峰被杀害后,有关执法部门才核实,当天,龙杰峰和东城派出所值班的一名治安联防队员接到报警。当他们到达龙华夜总会的打斗现场时,他们看到自己的马仔陈和邱正在与他人打斗。龙杰峰不仅没有履行警察的职责,反而大喊“杀了他”并参与追逐,导致吴德森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浪琴轩酒吧另一起命案让现任店长阿明想起来都后怕:“那场面就像香港电视剧里的黑社会砍杀!”

“2003年3月3日下午6:5438+01,李志宏和其他13的朋友聚在一起,突然听到战斗的声音。当我走出浴室时,李志宏正拼命地向二楼跑去,他的背在滴血,脸上带着惊恐。在他身后,20多个人挥舞着铁棒和砍柴刀追了过来,包厢里的朋友都逃之夭夭。我害怕地跑下楼,躲在远处。几分钟后,那伙人得意洋洋地离开了,我没有回来。当时,李志宏倒在酒吧的前台,浑身是血,只有上气不接下气。我背着李志宏去医院,一路上都在流血,他在那天晚上3点钟去世了。”阿明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

阿明说,砍人的团伙中,第一个“小二”、“疯狗”和“野家伙冯”都是“龙卷风”。据说李志宏是因为一场小纠纷被这些人砍死的。

李志宏的哥哥说:“事发时有人报了警,但东城派出所的警察在事发后半个多小时才赶到。当晚从广宁来四会市人民医院看我弟弟的一位朋友说,广宁几个路口都没有设置关卡,凶手早已逃之夭夭。”

李志宏死时只有26岁。